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第一百二十六条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第一百二十七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摘要Р国家监察委员会简介Р握监察委员会的地位Р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党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监察委员会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其依法行使的监察权,不是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在党直接领导下,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既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又调查职务犯罪行为,其职能权限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明显不同。Р国家监察委员会简介Р监察委设立背景和意义Р第二部分Р监察体制历史沿革Р1Р2Р3Р1927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设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并选举了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这是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前身。Р1928年7月,中共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将“监察委员会”改为“审查委员会”。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成立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Р监察委设立背景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