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一厅〔2012〕7号)要求,全面而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止学生溺水的各项工作。针对当前问题,现补充要求如下: 一是立即召开专门会议。通报近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对进一步做好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进行部署。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召开会议要覆盖所有地市、区县和每一所中小学校;每一所学校要开会传达会议精神到每一个老师、每一名学生及其家长。二是立即组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各级教育部门要组织、指导、督促每一所中小学校给每一名学生家长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告知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责任,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特别要提醒、督促家长在暑期、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各地要就贯彻落实教基一厅〔2012〕7号文件的情况立即部署开展检查。要细化检查内容,突出检查重点,及时整改隐患。通过检查,要达到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溺水事故的目的。溺水在所有意外伤害死因中所占的比重,6年来持续保持在一半以上的水平,趋势有增无减。(柱图)据悉,我国每年因溺水意外死亡的人数仅次于交通事故,数以万计,而溺水者中大多是未成年人。儿童意外死亡原因中,溺水已明显超过交通事故,成为危害儿童的第一杀手。儿童溺水事件又绝大部分发生在夏季(约占全年的八成),因而在当下这个季节,加强溺水事件的防范显得格外重要。惨剧给我们的启示:6月21日,陕西省紫阳县发生一起5名女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在死亡的5名学生中,最大的14岁,最小的只有7岁。6月25日,福建省福安市的三名小学生在溪畔游泳时溺水身亡。6月29日,四川省达州市3名10岁左右的女学生在水塘玩耍时溺水身亡。7月1日,河南省商都市3名女学生在水库游泳时溺水身亡。7月4日,4名16岁左右的初中生在吉林省松花江游泳,3人溺水身亡,一人生还。东平龙泉湖溺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