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将航空器定义为:“航空器是大气层中靠空气的反作用力,而不是靠空气对地(水)面的反作用力作支撑的任何器械。”凡利用空气对地(水)面反作用取得支撑力的器械;凡不依靠空气反作用取得支撑力飞行的器械,如火箭、导弹之类,亦不属于航空器。(一)航空器的含义(二)航空器的分类1.航空器在技术上的分类航空器在技术上分为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和重于空气的航空器。前者包括气球、飞艇等,后者包括飞机、直升机、滑翔机等。飞机动力滑翔机直升机航空器在法律上分为国家航空器和民用航空器,它们分别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二)航空器的分类2.航空器在法律上的分类根据公约规定,民用航空器必须遵守飞入国的法律和规章;必须按规定在设关机场降停,并接受海关和其他检查;必须遵守该国关于入境、放行、移民、护照、海关及检疫的规章。该公约第十六条规定:“缔约各国的有关当局有权对其他缔约国的航空器在降落或离开时进行检查,并查验本公约规定的证件和其他文件,但应避免不合理的延误。”第三条分条规定:“每一国家在行使其主权时,对未经允许而飞越其领土的民用航空器,或者有合理的根据认为该航空器被用于与本公约宗旨不相符合的目的,有权要求该航空器在指定的机场降落;该国也可以给该航空器任何其他指令,以终止此类侵犯。”由此可见,民用航空器受航空器所在地国家的管辖,并受该国法律的约束,即一国民用航空器在国外不享有任何特权和管辖豁免权。任务实施请从航空器的法律地位分析,美国提出的肇事飞机享有“主权豁免”是否合理?为什么?在项目二任务四任务实施中的中美南海撞击事件案例中,美国提出肇事的美国军用侦察机是其领土的一部分,属于美国的国家财产,因而享有主权豁免,并威胁中国不得对该飞机登机检查。请问,美国的军用侦察机属于何种航空器?民用航空器国籍的意义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的法律规定我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的程序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民用航空器登记国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