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危及行车安全,严重影响运输秩序的突出问题,在全面分析问题发生原因的基础上,梳理影响质量安全的若干关键问题,作为参建单位严令禁止的行为,按照质量安全的高压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高铁安全万无一失。对违反规定的参建单位进行严查严办,形成不敢违、不愿违、不想违的态势,确保铁路建设质量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打造精品工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建设实际,现就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实行“十严禁”红线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质量安全“十严禁”红线一、质量安全“十严禁”红线内容(一)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二)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三)严禁内业资料弄虚作假。(四)严禁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五)严禁隧道不按规定方法开挖、安全步距超标。一、质量安全“十严禁”红线内容(六)严禁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七)严禁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八)严禁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一、质量安全“十严禁”红线(九)严禁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十)严禁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编造虚假材料,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二、质量安全“十严禁”红线解读(一)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1.有关依据(1)《建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二、质量安全“十严禁”红线解读第五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