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2)《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十条规定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1、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2、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2??、3、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计算1、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2、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3、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那些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1、优抚对象领取的抚恤金、补助金、优抚金、护理费、保健金;2、在校学生各种补助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3、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4、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的部分;5、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和社会给予的奖励金、补助金和荣誉津贴;6、因工(公)负伤职工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护理费;7、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的慰问金、救济金;8、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救灾款9、农村养老保险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