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基本业务介绍本溪法律援助发展情况本溪市法律援助中心自 1997 年成立,现有工作人员 17 人。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能:一是承担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二是承办市本级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和指派。三是承办市中级法院一审、二审和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和辩护。四是担当本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五是开展 12348 电话法律咨询或来信、来访法律咨询接待工作。 4 法律援助联系点 3 法律援助工作站 2 1 本溪市法律援助中心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机构图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 (八)主张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九)残疾人(含退伍伤残军人)、老年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公民可以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作为援助对象,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领域法律援助工作, 努力实现: 应援尽援。申请援助案件当事人经济条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等规定的案件符合规定人群低保、经济困难证明如何判断是否符合法律援助具体业务民事代理刑事辩护(代理) 法律咨询来访、来电、微信公众平台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非诉讼案件代理特殊案件当事人的辩护或依申请的刑事案件的代理 01 法律援助案件指派 02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法律援助业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