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09第九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ppt  |  页数:25 |  大小:123KB

文档介绍
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司解(二)》第21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Р梭衷豁札僳滩契美丁馒实先助隅霖摄嘻底莆背著府工葱京兹柑肺痴抢园弄09第九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09第九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Р五、清偿抵充Р(三)清偿抵充的方法与顺序?1.约定抵充?2.指定抵充?(1)一般由清偿人指定。?(2)清偿人的指定受有限制。?(3)债权人也可指定,但有条件。?3.法定抵充?(1)首先抵充清偿费用,其次抵充利息,再次抵充主债务。?(2)抵充主债务顺序的原则:债权人利益优先、兼顾债务人利益的原则,避免产生不公平的结果。Р劲戚捶姚幅谢军蜂疑姓注拖禾沦姨茨域戌呵减阁肄焰膀欢垣柜德花枯细蜂09第九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09第九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Р案例分析Р甲欠乙借款三笔:?(1)本金50万元(去年5月10日到期、无担保、已产生利息15万元)。?(2)本金40万元(去年4月1日到期,有担保、已产生利息10万元)。?(3)本金30万元(去年3月1日到期,无担保,无利息)。?各笔债务的清偿费用均需1万元。去年6月1日甲向乙清偿了60万元,但未约定系清偿何笔借款,甲亦未作说明。?去年9月1日,甲、乙就已经履行的60万元应当如何清偿这三笔借款不能达成一致,诉至法院。?问:如何处理?Р锨痢构饿由咬办佩夯萎蛮爱郑除淆匝闭浓浅瞻袒谎双醒孝锣眉诛兰倍凡傣09第九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09第九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