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协议改造的情况;?(10)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11)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 ?(12)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状况。Р2.用电检查的内容与范围Р用电检查的主要范围是用户受电装置,但被检查的用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检查的范围可延伸至相应目标所在处: ?(1)有多类电价的;?(2)有自备电源设备(包括自备发电厂)的;?(3)有二次变压配电的;?(4)有违章现象需延伸检查的;?(5)有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6)发生影响电力系统事故需作调查的;?(7)用户要求帮助检查的;?(8)法律规定的其他用电检查。Р2.用电检查的内容与范围Р用户对其设备的安全负责。用电检查人员不承担因被检查设备不安全引起的任何直接损坏或损害的赔偿责任。Р3.用电检查的方法及流程Р(1)用电检查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用电检查工作。?(2)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数不得少于两人。?(3)执行用电检查任务前,用电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高压和低压)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能赴客户执行检查任务。检查工作终结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将《用电检查工作单》交回存档。?《用电检查工作单》内容应包括:客户单位名称、用电检查人员姓名、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日期、检查结果,以及客户代表签字等栏目。Р3.用电检查的方法及流程Р客户在规定期限内持《用电检查结果通知》接受处理时,供电企业应依据有关规定确定客户应承担的违约、窃电责任,出具《违约用电、窃电处理通知单》,由客户签字确认后补收其电费及违约使用电费。? (7)对确认有危害供用电安全或扰乱供用电秩序等违约用电行为,但拒不在限期内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使用电费的客户,可按规定的中止供电程序对其实施中止供电,并报请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向司法机关起诉,依法追究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