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内容Р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建设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一)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和安全管理? 1、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质量管理? (1)项目法人(业主)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主动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Р(2)项目法人(业主)应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以提高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保证材料、设备的供应质量,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权利和义务。项目法人应对其选择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负责供应的设备等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3)项目法人(业主)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明确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并督促各参建单位具体落实,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Р和运行情况,监督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单位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其他资源。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拨付工程款项时,必须要有监理的质量签证。? (4)项目法人(业主)应向有关的监理、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可靠;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5)按照合同约定,由项目法人(业主)采购或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