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Р二、2010年6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成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推进我省“平安工地”建设工作。Р三、2011年9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内容Р四、 2012年1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平安工地建设考核内容。Р五、2013年8月,省交通工程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Р六、2013年9月,省交通工程监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Р七、2018年4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自5月1日起施行。Р第二章Р平安工地建设成效Р2011年-2017年期间,每年省厅组织开展年度省级“平安工地”考核工作,交通运输部组织部级“平安工程”冠名评选工作。Р省级“示范工程”工程项目78个、“示范施工合同段”591个、“示范监理合同段数”174个Р部级“平安工程”冠名工程项目9个Р第三章Р《管理办法》调整内容Р三增:Р1.增加新《安全生产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有关安全生产条件的新要求;Р2.增加本质安全要素(从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安全文化与人员素质等方面);Р3.增加风险预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控体系建设要求。Р三减: Р1.减少考核环节,取消监理单位自评环节;Р2.减少考核频次,施工单位自评由每月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Р3.减少考核标准,删除交工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