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价款协议转让竞价转让《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1、受理转让申请《受理转让申请操作细则》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根据拟采用的竞价方式,转让方与经纪会员选择合适的版本,签订《产权交易委托合同》。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1、受理转让申请准备、提交转让相关材料,录入交易系统转让方:1、《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转让方为全民企业的,提供本次转让的总经理办公会决议、集团批复4、转让方为公司制企业的,提供章程、有效内部决议5、转让所持全部股权或转让后不再控股,如有管理层、其他股东拟受让,出具已完成国资委备案的承诺(备案程序)6、《产权交易委托合同》7、(标的企业未办理产权登记证的说明、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的说明)标的企业: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复印件3、标的企业为公司制企业的,提供章程、有效内部决议4、涉及职工安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安置方案5、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核准表或备案表、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最近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一期(挂牌日期上个月)财务报表、法律意见书(委托方)6、向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转让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二、国有产权交易流程1、受理转让申请转让方、受托经纪会员责任转让方应当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产权转让公告》的填报内容和所提交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转让方的经纪会员应当对其代理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对转让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规性进行核实,一般应包括:(一)所披露的信息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二)信息发布的内容与相关附件材料是否一致;(三)信息发布的附件材料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规范性问题,是否符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