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审判监督程序Р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培根Р2014年11月24日Р审判监督程序Р认识?—生效法律文书(???)的救济程序Р—保证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Р—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Р审判监督程序的含义?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的区别?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法院审判监督权?—检察院法律监督权?—当事人诉权?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Р践行:主要内容与问题Р一、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的区别?二、基于法院审判监督权的再审?三、基于检察院法律监督权的再审?四、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五、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Р法律法规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Р《2012民事诉讼法》Р《审判监督程序解释》Р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Р一、审判监督程序的含义?生效的法律文书出现法定再审事由?—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Р人民法院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Р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宋体字)? 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二审程序比较(楷体字)Р1、程序的性质:审判监督程序? ? 二审终审制—基本审级制度Р2、事后救济程序? ? 将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由不确定到确定状态Р3、启动的主体?提起主体特定:依法享有监督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的诉权?—起诉权?—上诉权Р4、启动的理由特殊?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Р程序性条件? 基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