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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十四讲再审程序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ppt  |  页数:109 |  大小:353KB

文档介绍
院法律监督权以及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权Р遵守的时间不同Р诉讼时效Р上诉期Р除当事人申请再审通常受6个月限制外,其他无时间限制Р适用的程序不同Р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Р适用二审程序Р对于一审案件的再审,适用普通程序;对于二审案件的再审或者提审案件,适用二审程序Р民事案件经过一审后,裁判因当事人未在法定上诉期内上诉而生效后——进入审判监督程序?——(一审法庭再审)——适用普通程序——裁判——上诉;?——(上级法院提审)——适用二审程序——裁判——不能上诉Р民事案件经过第二审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判后——进入审判监督程序?——(二审法庭再审)——适用二审程序——裁判——不能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提审)——适用二审程序——裁判——不能上诉Р《民事诉讼法》修正前后Р第一百八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Р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Р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Р审判监督程序Р本讲是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讲解,重点问题如下:?1.法院基于审判监督权再审的程序;?2.重审、提审与再审的适用;?3.检察院抗诉的主体;?4.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与范围;?5。再审案件的审判程序;?6.再审程序中对特殊程序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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