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从事有损健康的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物质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Р一、工伤保险的基本概念Р工伤保险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完善,已形成一些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我国普遍认可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1)工伤保险强制性原则。? (2)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的原则。? (3)个人不缴费原则。? (4)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浮动费率的原则。? (5)补偿、预防和康复相结合原则。Р2、工伤保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Р二、工伤保险制度发展的历程Р(一)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Р 1、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Р 工伤保险制度的确立,经过了从雇主责任保险向社会保险发展的历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Р 第一阶段:工伤民事索赔Р 第二阶段:雇主责任制Р 第三阶段: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Р1884年7月6日,德国颁布了《工伤保险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工伤保险法,是专门涉及工业事故和职业病及其预防与补偿问题的法规。? ? 这一立法的影响遍及整个欧洲。各国纷纷效仿德国,先后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颁布了相关法规。Р2、工伤保险立法的发展概况Р3、工伤保险范围的发展Р国际上关于工伤保险的事故范围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初期,仅包括工业上的意外事故。 1921年国际劳工大会《工人赔偿公约》(第12号)中把工伤事故定义为:“由于工作直接或者间接引起的事故为工伤事故”。职业病虽非事故,但是因为从事一定的劳动而蒙受疾病,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后来也归人了工伤保险的范围。Р早期的工伤保险的对象范围只是那些从事有危险工作的工人,而且有些国家还把一些小企业排斥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外,后来才逐步扩大范围。目前世界各国均有扩大工伤范围的趋势。Р4、工伤保险对象范围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