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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道德规范与学风建设5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ppt  |  页数:105 |  大小:148KB

文档介绍
二十年,汉芯DSP将取代美国TI公司的高端DSP”,然而后来的调查表明“汉芯”只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Р汉芯还是寒心?Р对某省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的调研显示,在随机抽取的2008年度已经立项的科研项目申请书中,在科研项目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描述上,用了“十分重要”字眼的占55%,“极为重要”占30%,“必不可少”占了15%,没有做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假如一个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为期一年的科研项目可以做出理论和社会价值上“十分重要”、“极为重要”、“必不可少”的科研成果,那么整个中国的科研成果将不可想象。而项目的评审者在审查过程中也未能严格的对项目申请书所凸显的项目意义和价值做出恰当中肯的评价,导致申请者对项目的意义和价值的夸大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Р隐匿或忽视科研项目的负面影响主要是指研究者在明知所从事的项目可能对其他国家或利益群体甚至人类的生存产生不良影响的情况下,未经充分论证或未履行告知义务,进行立项研究的行为。美国、挪威等国甚至已开始关注研究者虽没有主观故意但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科学研究活动,并力图将其纳入科学不端行为的范畴,因为这实际都是一种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Р1955年7月15日,包括玻恩、海森堡和居里夫人在内的52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在《迈瑙宣言》中,针对科学技术的社会价值反思说“我们愉快地贡献我们的一切为科学服务。我们相信科学是通向人类幸福之路。但是,我们怀着惊恐的心情看到:也正是这个科学向人类提供了自杀的手段。”Р大科学时代的科技工作者不能只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以及研究旨趣,更要关心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和社会影响。如果科研工作者或科研项目的管理人员出于个人利益等因素的考虑,在科研的过程中无视或隐匿项目可能存在的对其他群体或人类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损害了其他国家和群体的利益和安全,就丧失了科研工作者起码的良知和道德。Р二、隐匿或忽视科研项目实施后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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