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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培训课件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ppt  |  页数:73 |  大小:2686KB

文档介绍
债务人,也可以债权人,还可以是对企业负有清算责任的人;Р2、破产申请人Р精品课件Р7Р企业破产法——案件的申请Р债权人申请:Р1、破产申请书;?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4、债权性质、数额及担保情况;?5、债务人不能清偿的证据;Р债务人申请:?1、破产申请书?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具备法人资格);?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亏损情况说明;?5、资产状况;?6、债权债务情况;?7、企业担保情况?8、企业职工情况(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安置预案;?9、财务会计报表;Р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Р3、破产申请资格Р精品课件Р8Р三、企业破产的受理程序Р在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破产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Р申请Р异议Р申请Р异议Р审查Р立案Р驳回Р受理Р精品课件Р9Р企业破产法——受理程序Р法院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查,1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延长15天。Р立案Р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Р1、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为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2、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声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Р审查Р精品课件Р10Р企业破产法——受理程序Р受理破产案件后,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或者有法律规定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Р驳回Р破产申请人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起上诉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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