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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面积烧伤病人休克期补液的护理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pt  |  页数:2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12:1同左特重1:11:11:1同左基础需水量2000ml60-80ml/kg100ml/kg同左二度烧伤深二度烧伤,创基红白相间深二度烧伤,部分已达三度三度烧伤三度烧伤,创面为焦痂.三度烧伤,皮肤结构全层破坏三度烧伤可见粗大的栓塞血管补液的护理1入院后评估对病人的烧伤面积、深度、烧伤时间、生命体征、入院前的处理(包括已输入的液体种类、量)、有无呼吸道烧伤以及其他合并伤等进行评估,为制定治疗方案提供依据2快速建立有效静脉通道一般采用留置针选择体表大静脉(头v、贵要v、大隐v等)进行穿刺,原则先上肢后下肢,先粗后细。静脉穿刺困难者,可行深静脉插管或静脉切开。休克期内要保证有2条以上静脉通路,液体24h维持,3补液速度遵循先快后慢、先晶后胶、晶胶搭配、先盐后糖、见尿补钾的补液原则。烧伤后1-2h内先输入晶体液1000-2000ml,再输入胶体液,3-4h内输入液体总量的30%,第一个8h输入液体总量的60-65%;部分烧伤病人由于伤后补液不及时或补液不够,造成复苏不当,这些延迟复苏者需要显著增加补液量。在第一个24h纠正低血容量状态后,第二个24h的输液速度就可以匀速滴入。补液时要根据各种监测指标调整输液死地,防止补液不足或过量。注意不可将液体在白天全部输注完毕,这会导致夜间创面持续渗液却未能及时得到补充,使休克期延长。常规补液输液量与时间的分配传统的输液分配:伤后第一个八小时要输入第一个24小时计算总量的一半,余下的一半在后16小时内输入。第二个24小时的电解质和胶体应为第一个24小时的一半,水分同前这种分配比例是基于原来对体液渗出规律的认识决定的,原认为伤后6~8小时为渗出高峰,故应在8小时内输入一半。实际上渗出速率最快的时间段是伤后0.5~2小时,因此入院后即应快速输液,使伤后3小时左右输入计算总量的30%,伤后8小时输入总量的60~65%可能更符合实际需要。补液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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