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改性淀粉、胶) ? 协调制度编码 3809.10 (整理剂) ? 协调制度编码 3823.60 (2905.44以外的山梨醇)Р协调制度品目 41.01至41.03 (生皮) ?协调制度品目 43.01 (生毛皮) ?协调制度品目 50.01至50.03 (生丝和废丝) ?协调制度品目 51.01至51.03 (羊毛和动物毛) ?协调制度品目 52.01至52.03 (原棉、废棉和已梳棉) ?协调制度品目 53.01 (生亚麻) ?协调制度品目 53.02 (生大麻) ? 2.以上所列不限制《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协定》的产品范围。Р《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适用于鱼产品等任何与卫生检疫有关的产品进口。Р《农业协议》适用的产?品不包括鱼及鱼制品;?甘露糖醇、山梨醇、精油、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整理剂、生皮、生皮毛、生丝和废丝、羊毛和动物毛、原棉、废棉和已梳棉、生亚麻、生大麻等农产品。Р(a)“综合支持量(“AMS”)指以货币形式表示的、有利于基本农产品生产者的对一农产品提供的年度支持水平,或指有利于一般农业生产者的非特定产品支持,不包括在根据本协附件2可免除削减的计划下所提供的支持? (h)“综合支持总量”和“总AMS”指有利于农业生产者的所有国内支持的总和,计算为基本农产品的综合支持量、所有非特定产品综合支持量以及所有农产品支持等值的总和Р第1条术语定义Р(Aggregate Measure of Support ,AMS)Р指以货币形式表示的、通过使用?一项或多项措施向基本农产品生产者提供的、不能依照AMS方法计算的年度支持水平,不包括根据本协定附件2可免于削减的计划下提供的支持Р(e)“出口补贴”指视出口实绩而给予的补贴,包括本协定第9条所列的出口补贴Р(f)“实施期”指自1995年开始的6年时间,但就本协定第13条而言,指从1995年开始的9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