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第30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农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或者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农药。?②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③处罚标准:《农药管理条例》第4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危险物品肇事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处罚: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Р3、生产、经营假劣农药Р①认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31条: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农药。?《农药管理条例》第32条: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劣质农药。Р②处罚种类:没收假、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罚款,收缴或者吊销农药(临时)登记证(农业部)。Р③处罚标准:《农药管理条例》第43条: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责任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没收假农药、劣质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由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Р假劣农药定义Р假农药:? a、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 b、所含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的农药有效成份的种类、名称不符的。Р劣质农药Р不符合农药质量标准的Р失去使用效能的Р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份的Р农药质量的?简易识别Р农药标签及包装外观识别真假Р农药物质形态识别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