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民政工作概述Р第一节什么是民政工作Р1.民政的概念?民政科学是一门与多种学科交叉、渗透、融合的复合科学,与之相关的很多学科都从不同的角度对民政进行了界定,形成了很多不同的概念。?社会学:作为与民政科学关系最密切的学科,认为民政是用社会和行政手段来组织和调节社会行为的工作;Р行政学:民政是国家对人民的一部分社会事务进行行政管理;?经济学:民政是保证社会再生产总过程运动中的一种分配方式和交换活动;?法学:民政是按照统治阶级意志进行的一种法治行为。Р2.对民政概念含义的分析:?什么是民政事务?所谓的民政事务是由社会基本需要和国家基本需要所产生的特定社会事务。它包括:?第一:社会基本需要产生特定的社会事务?第二:国家基本需要产生特定的社会事务Р民政机构:民政事务的物质承担者,是进行民政事务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民政管理:以民政机构为依托,以特定的社会事务为功能目标对象的社会行政管理活动;?民政是民政事务、民政机构、民政管理的有机统一,属上层建筑。民政事务、民政机构、民政管理是构成民政的重要因素,简称为民政三要素。Р四、民政工作的对象?1.直接与间接的对象?2.较稳定、定型的对象与不稳定、不定型的对象?3.普遍性、全民性的对象与局部性、专项性的对象?对象具有可变性:个体变化、群体变化、社会性变化Р五、民政工作的整合?民政工作整合问题上的观点:?1.“三个一部分”说(民政部部长崔乃夫,1983年)?民政工作由三个一部分组成:政权建设的一部分;社会保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的一部分。Р2.“四个方面”说(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1998年)?民政工作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社会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工作? 三是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方面的工作? 四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