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风景区和历史遗址”。?1972年,美国颁布《人类环境宣言》和《人类环境行动计划》。《人类环境行动计划》建议,应当尽快制定《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公约》。?这些具有前瞻性的建议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重视和采纳,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同时颁布《关于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建议案》。这两个法案使“世界遗产”、“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这些概念在国际上流行开来。Р2、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提出和深化Р随着保护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工作的深入,同时也是为了克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疏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也被提到联合国的议事日程。? 198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原了世界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确定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保护对象。? 1989年11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第25届巴黎大会上通过关于保护民间传统文化的建议书《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建议案并没有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而是以“民间传统文化”来指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称谓。Р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该公约不但详细地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括的范围,还通过了《申报书编写指南》。? 至此,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已比较完备,也为联合国各成员国提供了可供操作的申报细则,标志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导的、世界各国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达到了新的水平和阶段。特别应该提及的是,中国作为缔约国之一,不仅坚决地支持和执行该公约的相关规定,而且还积极地参与了该公约的起草和修订,为推进世界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