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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ppt课件)

上传者:菩提 |  格式:ppt  |  页数:21 |  大小:444KB

文档介绍
25元Р2016年3月25日晚间,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又称“深六条”)。? 对于深圳许多房地产业内人士来说,那是一个不眠之夜。Р深六条新政Р无法履约的几种情形Р不可抗力Р人为阻挠Р情势变更(如“深六条”新政)Р政府出台“深六条”是为了降房价吗?Р楼市新政对于正在交易的买卖双方,无疑将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也带来了许多法律问题。Р深六条新政Р01Р配偶或共同?产权人异议Р租户异议Р人为阻挠的常见情形?—该如何应对?Р02Р03Р04Р债权人异议Р其他纠纷造成?事实或法律?上无法履行Р01Р排除卖房人恶意阻挠的方法Р03Р02Р配偶或共同产权人异议Р债权人异议Р租户异议Р应对:租户签字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在合同中明确不存在租约,卖方如出租需承担违约责任Р应对:业主配偶等签字同意或保留其参与签约证据Р应对:及时查封房产;合同中约定较高的违约成本Р04Р切断卖方可能的其他借口Р应对:如尽可能保证贷款资料的真实性,不被卖房人抓住把柄Р案情简介Р2015年3月29日,原告老徐与被告丁某经协商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500万元购买被告**花园C2307房产。原告支付了定金、首期款,银行也发放了贷款承诺函。但被告却未按约来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递件过户手续,并明确表示不愿意再履行合同,除非加价70万。原告被迫委托律师起诉被告,并将中介、按揭银行列为第三人,请求法院判令继续履行合同。Р真实案例Р区法院受理该案后,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区法院裁定驳回后又提起上诉,被深圳市中院裁定驳回。? 开庭审理时,被告代理人口头答辩称,双方买卖合同中没有付清全部款项的时间约定,使得合同的主要条款缺失,无法保障卖方权利,因此该合同不能视为正式的买卖合同,应视为二手房买卖合同尚未成立。? 质证时,被告称银行贷款承诺函有效期已过,应视为原告未取得贷款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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