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 7.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后书面向法院提出。Р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表人入席。?(待入席后)?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待入席后)?审判长:请坐下。Р书记员:(转过身去)报告审判长,本案的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表人都已经到庭,被告人陈号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书记员坐下)Р审判长:(敲响法槌)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号到庭。?(被告人陈号到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Р审判长:被告人陈号,这是你的真实姓名吗?是否还有其他名字吗??陈号:是我的真实姓名,没有其他名字。?审判长: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基本情况,包括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和家庭住址。?陈号:我叫陈号,家住在西城区建设路225号,今年14岁,是1995年11月25日出生的,汉族人,被逮捕之前是在西城中学念初中一年级。?审判长:你以前有没有受过法律处分??陈号:没有。Р审判长:这次你是何时因何事被拘留、逮捕的??陈号:因为我涉嫌抢劫一案于2009年12月14日被刑事拘留,于2010年1月3日被逮捕的。?审判长:被告人陈号,起诉书副本你是否已经收到了?何时收到的??陈号:于2010年4月12日收到的。Р审判长:西城区人民法院现在在这里依法开庭审理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号涉嫌抢劫一案,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因此,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案不公开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