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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模拟法庭方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59KB

文档介绍
飞采用暴力手段,结伙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飞飞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李飞飞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飞飞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另鉴于被告人持刀伤害未成年学生,造成被害人两处轻伤,并给校园周边的社会秩序造成较坏的影响,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受王东唆使而实施犯罪的辩护意见以及作为从犯实施犯罪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供述,抢劫犯意由王东产生, 但在王东提出后,被告人积极响应,又主动购买作案工具,故被告人犯罪故意明确,实施犯罪较为积极。据此,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鉴于被告人李飞飞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本院采纳控辩双方相应意见,对被告人予以酌定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站起)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 一、被告人李飞飞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1000 元。二、暂扣于洪江区人民检察院的人民币 100 元,发还被害人王强;作案工具水果刀 1把予以没收。 8 8 今天系口头宣判,在闭庭后 5日内送达判决书。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xxx 年月日现在闭庭,带被告人退庭主待人:我心情沉重。作为同龄人,我们在明亮宽敞的教室读书,而他们将要在铁窗中度过五年的光阴。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能衡量出 100 元钱与 5年牢狱生活的差别。今天的法庭是可以模拟的,但人生却是不能模拟的。所以我要告诉大家,走好你们人生的每一步,千万不要图一时之欢而身陷犯罪的泥潭,成为笼中之鸟。否则欲哭无泪,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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