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工会是工人的自治组织,是企业工人权利的最佳维护者,应该在工人权利遭受侵犯时挺身而出,做好工人的“娘家人”,为工人撑腰。但传统上的工会在企业组织机构中的尴尬地位,导致其在许多员工心目中似乎没有太高地位,在老板眼中似乎也不大受欢迎,关键是很多中小企业也没有工会组织,职工在维权过程中也很难见到工会的影子。以前法律上工会法律地位的“软弱”,导致工会似乎成为了摆设。《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工会不再软弱,她可以真正的成为职工的娘家。那么,她究竟能帮职工做什么呢?工会有四大职能。一是维护职能;二是建设职能;三是参与职能;四是教育职能。Р重点讲第三个方面职工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职工维护权益用的最多的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施实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首先我们讲《劳动合同法》及《施实条例》。Р第一、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大家或许对于劳动合同这一概念并不陌生,不就是几张纸吗?为什么国家要专门制定《劳动合同法》,里面又要强调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最有力的证明。Р第二、有的单位根本不签劳动合同,我们怎么办?1、在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就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自己和用工单位之间有事实的劳动关系,也就是证明你确实是用人单位的员工。这些证据材料包括:工资条、工作证、工作服、出入证、胸卡、胸牌、登记表、报名表、收取押金的收条、出勤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工友的证言以及其他盖有单位印章的东西,我们要把这些东西尽可能的保存下来,一旦发生劳动纠纷,都能够用得上。2、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