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妇女儿童维权专题讲座 ppt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ppt  |  页数:36 |  大小:2414KB

文档介绍
家暴造成王某身上多处青紫瘀伤。王某为躲避家暴行为返回娘家,罗某寻至王某娘家后殴打王某,并对王某母亲进行殴打。(一)如何维权?王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罗某殴打、威胁王某及其近亲属;禁止罗某骚扰、跟踪王某及其近亲属。如果罗某的家庭暴力已经使夫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王某可以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一)“家庭暴力”的定义(二)遭遇家暴后的求助部门求助部门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求助。《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应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受害人、加害人进行心理辅导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三)哪些人可以向上述部门求助?主体可以向上述部门投诉、反应或者求助(四)人身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1、申请人身保护令需满足的条件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2)有具体的请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