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mm的普通黏土砖、钢筋混凝土等实体墙的耐火极限可达到5.5小时。Р2002版Р2014版Р6.0.6 1 防火堤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Р6.5.5 防火堤应能承受在计算高度范围内所容纳液体的静压力且不应泄漏;防火堤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5.5小时。Р6、新规定铁路罐车装卸罩棚和汽车罐车装卸罩棚的建筑物耐火等级Р二、标准对安全环保的新要求Р9Р条文解释:铁路罐车装卸设施的栈桥和汽车罐车装卸设施灌装棚等采用钢结构轻便美观,易于制作,但达不到二级耐火等级要求,另外液体装卸栈桥(或站台)发生火灾造成严重损失的情况很少,故这一类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三级是合理的。Р2002版Р2014版Р建(构)筑物Р液体类别Р耐火等级Р机修间、器材库、水泵房、铁路罐车装卸栈桥、汽车罐车装卸站台、液体码头栈桥、油泵棚、阀门棚Р三级Р建(构)筑物Р液体类别Р耐火等级Р机修间、器材库、水泵房、铁路罐车装卸栈桥及罩棚、汽车罐车装卸站台及罩棚、液体码头栈桥、泵棚、阀门棚Р—Р三级Р7、对石油库围墙设置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和变更Р二、标准对安全环保的新要求Р10Р条文解释:以上规定的目的主要是发挥围墙的三级防控作用,防止油品溢出库区。Р2002版Р2014版Р5.0.11 ?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库,可设置镀锌铁丝网围墙。Р5.3.3.2 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库,当四周均可设实体围墙有困难时,可只在油库可能流经的低洼处设实体围墙,在地势较高处可设置镀锌铁丝网等非实体围墙。?新增:?5.3.3.3 石油库临海、临水侧的围墙,其1m高度以上可为铁栅栏围墙。?5.3.3.4 行政管理区与储罐、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之间应设围墙。当采用非实体围墙是时,围墙下部0.5m高度以下范围内应为实体墙。?5.3.3.5 围墙不得采用燃烧材料建造。围墙实体部分的下部不应留有空洞(集中排水口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