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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新旧规范对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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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耐火极限一致的等效替代原则。《建规》7.5.3 条 1.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h。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满足要求,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3.0h 如何替代及替代时间尚不明确,待正式规范条文及解释。三、消防配套设施 A 消防水池 新规范条文 现行规范条文 分析及对项目的影响 4.3.1 条 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者一条引入管, 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 20L/S 或建筑高度大于 50m 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建规》8.6.1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 1 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高规》7.3.2.2 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消防水池的设置要求有变化。字面上有所放宽,但考虑到室内消火栓的使用压力等,可操作性不强。 4.3.3 条 消防水池的给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 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3 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给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 且不应小于DN50。 4.3.4 条(强条)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100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建规》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高规》7.3.3 条 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 对消防水池补水管的最小管径、水池的最小有效容积无明确要求 1、2000m3 以上消防水池补水时间有所放宽; 2、现有项目消防水池补水管径均能满足要求,常规做法; 3、除去补水影响,10L/S项目 2h 消防水量已达到 72m3,但类似住宅项目已基本全都含有地下车库, 水量应为20L/S, 2h 容积 144m3。能满足要求,后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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