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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法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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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向鞍钢偿付该笔货款和利息.Р《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约定方法:(1)按国家这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企业标准执行? (4)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Р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Р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卖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品的通常标准.Р[法律知识]Р(二)怎样约定产品质量检验期限?Р[案例再现]? 检验期内未提质量异议,视为质量合格吗?? 1992年南昌钢铁公司销售给北方钢球厂“稀土耐磨钢坯”,北方公司用南钢的钢坯生产钢球经南光公司销售给澳大利亚某公司,共有1155吨,钢球发生质量问题,南光公司要求北方公司和南钢公司赔偿损失?1059万元,承德中院一审认为,合同各方对该钢种有特殊工艺要求,南昌钢铁厂因生产批量大,无缓冷条件而未予严格执行,是造成钢球质量的根本原因,判决南钢公司向北方公司承担1059万损失.北方公司向南光公司承担1059万损失.? 南钢不服上诉,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南钢公司钢坯质量不好是造成钢球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北方公司使用不合格钢坯锻造出不合格钢球,也应承担一些责任.判决南钢公司承担745万,北方公司承担314万.? 南钢不服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高院再审认为北方公司收到钢坯后将钢坯加热锻造成钢球,改变了原钢坯组织结构,钢球质量问题与钢坯没有必然联系,且北方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南钢公司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应视为南钢公司交付的钢坯符合合同规定,南光公司实际损失只有480万,因而改判北方公司赔偿南光公司480万,南昌钢铁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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