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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 买卖合同-课件PPT(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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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是否有效? (5)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成立后,牛款在未付清之前, 牛的所有权并不转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是指一方提供电、水、气、热力供另一方利用,另一方利用这些资源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强制缔约)供用电合同供电人的义务用电人的义务及时、安全、合格供电供电人因限电、检修等停电的通知义务对事故断电的抢修义务支付电费的义务对用电设施的安全保持义务对供电人正当检修停电限电的忍受义务依照规定或约定用电的义务供用电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A.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B.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C.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 D.供用电合同为要式合同 E.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某村配电室(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该村粮食加工专业户杨某(用电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标准和合同的约定,保证了供电的安全性和连续性。但乙方没按时交纳电费,甲方诉至法院,要求乙方交纳电费。在诉讼期间,电费上涨,法院遂判决乙方按新的电费价格交纳电费,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试分析: (1)法院的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请根据供用电合同的概念及性质论证法院判决的依据。(1)法院的上述判决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 63 条的规定。(2)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电合同是执行国家定价的合同。本案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电费,属于逾期付款的行为。按照合同法第 63 条规定: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 按照交付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法院判决乙方按新的电费价格交纳电费是正确的, 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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