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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ppt  |  页数:40 |  大小:838KB

文档介绍
目的?直接目的:规范认证认可活动?间接目的: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本目的: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第1条) 二、认证认可的定义二、认证认可的定义?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第 2条)。?(注:条例中认证是由认证机构实施的,出口质量许可证、卫生注册不是由认证机构实施的。) ?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第 2 条) 。三、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 3条)。四、调整对象四、调整对象?⑴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对认证机构、认可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和与认证有关的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以及获得认证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管理关系,是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关系。?⑵认证机构、认可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和与认证有关的认证培训、认证咨询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与委托(申请)人之间的认证认可服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五、基本原则五、基本原则?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 6条)。?客观独立是实现公开公正的前提,公开公正是实现诚实信用的保障,诚实信用是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要达到的目的。六、认证认可确定的基本制度六、认证认可确定的基本制度?⑴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第 4条) ?⑵国家实行统一的认可制度(第 37条) ?⑶对认证机构的设立实行许可制度(第 9条) ?⑷对实验室、检查机构能力的认定制度(第 16条) ?⑸实行自愿性认证和一定范围内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相结合的制度(第 19条) ?⑹允许外资进入并加强监督管理制度(第 11、13条) ?⑺对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加强监督管理(第 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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