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的几个问题Р肥料管理条例 ( 征求意见稿 ) 》包括总则、肥料登记,肥料生产、肥料经营、Р肥料使用、监督管理、 罚则和附则共八章六十一条。 其中有些问题需要特别说明,Р供提出修改意见时参考。Р(?一 ) 适用范围。关于肥料的定义,不同国家有不同定义.如澳大利亚《新Р南威尔士州 1985 年肥料法》的肥料定义是:由氮、磷、钾?( 或氮、磷、钾的化合Р物 ) 组成或含有上述物质且作为为增进植被的生长、产量、质量或繁殖力目的而Р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营养的手段被生产、描述、销售或使用的物质。?《加拿大肥料Р法》规定:“肥料是指任何含有氮、磷、钾或其他植物养料并用作植物养分而被Р生产、销售或描述的物质或物质混合物”。我国台湾地区《肥料管理法》的定义Р为:肥料是指供给植物养分或促进养分利用之物品。在国内,不同的部门、不同Р的学科、 不同的书籍, 有关肥料的定义也不尽相同。 如中国农业百科全书中肥料Р的定义为: 用以调节植物与土壤间养分供需矛盾,?为植物生长提供良好营养环境Р的物料。Р在综合国内外对肥料定义基础上,结合新肥料产品不断产生的实际情况,Р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中的肥料定义。该定义涉及化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土壤Р调理剂、 保水剂以及在生产, 积造有机肥料过程中添加的用于分解、?熟化有机物Р的生物和化学制剂?来源于天然物质、经物理或生物发酵过程加工提炼后,具有Р促进植物生长作用的有机或有机无机混合制品。Р(?二 ) 关于肥料管理体制。肥料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对农产品的产量和Р质量以及生态环境有着重要影响, 世界各国和地区都确定农业部门为肥料主管部Р门。为此, 征求意见稿将农业部门作为肥料管理的主体,?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Р职权范围内参与肥料管理, 解决现在肥料管理中存在的政出多门、?管理混乱、 企Р业负担过重的问题。Р另外,考虑到我国地域广、肥料产品种类多、肥料企业多而分散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