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不动产权籍调查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ppt  |  页数:123 |  大小:2861KB

文档介绍
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一、概念?《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多个章节涉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一章第三节“不动产单元”,第四节“不动产权籍调查”进行了专门规定。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工作,权籍调查成果资料经不动产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概念不动产权籍调查与不动产登记登记申请受理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审核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坚定不移落实不动产登记“四统一”要求,逐步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内容。?不动产权籍调查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是条例实施、薄册证统一和信息平台建设的重要支撑,慎重稳妥做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确保现有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平稳过渡,实现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的有序运行,为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地区顺利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支撑。二、背景与意义二、背景与意义国土部门地籍调查宗地《地籍调查规程》房产部门房产测量幢、户《房产测量规范》《城市测量规范》林业部门林权调查林班、小班《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农业部门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承包地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海洋部门海籍调查宗海《海籍调查规范》无居民海岛调查用岛区块《无居民海岛使用测量规范》统一登记之前: ?3月 30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5 〕 41号), 部署在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地区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确保现有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平稳过渡,实现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序运行。?《通知》旨在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日常不动产权籍调查,并不意味着开展一次全国性的不动产权籍调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 8年。?《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一并下发。二、背景与意义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