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指挥由本物业最高的负责人(物业公司总经理)负责。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绝对权力。Р(一)、火情报警:?1、本物业内任何人员在任何区域发现烟火时,应立即使用最近处火灾报警按钮或用电话、对讲机向消防中控室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的具体地点、燃烧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所在部门和位置及是否有人员受伤。?2、发生初起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报消防中控室,然后采用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如火情不允许,组织好疏散,将人员及贵重物品转移到安全位置,帮助火灾现场的业主(住户)做好自救及撤离现场的准备。?3、发现火情时一定要镇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绝对不能说不利于人员情绪稳定的话,如果火势较大,在做好上述第二点的同时,必须迅速报告本物业消防总指挥确认,消防总指挥批准后才能拨打119 报警电话。Р(二)、火情确认Р1、消防中控室和分控室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立即安排护管队义务消防员(所有护管员均为义务消防队员)携带对讲机和必备的消防用品赶到现场,确认火情是否存在,确认火情后消防分控室应立即通知护管队主管、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成立灭火指挥组,同时安排义务消防员(及护管员)携带近处可取的灭火器材和可以利用的消防设施,赶到火灾现场,开始灭火。?2、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试一下门体、锁把,如无温度异常可开门观察;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业主(住户),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的一切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Р(三)、火情通报Р1、消防中控室立即用电话、对讲机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告之火情已确认;护管班长携带对讲机、应急灯赶到现场协助现场指挥人员工作。?2、通报程序如下:护管主管→物业部经理→总经理(同时通知工程部经理其他部门负责人、非办公时间为当值最高行政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