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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培训课件)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 营业场所、金库、押运安全操作规程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ppt  |  页数:62 |  大小:338KB

文档介绍
体健康,无犯罪前科,无社会劣迹,熟悉安全保卫知识和相关工作业务。★依据《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之规定: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必须符合年满20周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等相关规定。第九条要害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的金融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教育,培训合格并取得《金融安全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守库员、押运员还应取得持枪资格,驾驶员应取得准驾相应车型的驾驶证。第十条要害岗位人员在岗期间应严格遵守下列纪律:1、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岗前和在岗饮酒,不准值班睡觉,不准做与营业、守库和押运无关的事项;2、不准让无关人员进入营业场所现金业务区(以下简称柜台)、金库及守库室内,不准非当班人员进入营业场所柜台、守库室内,不准让无关人员搭乘运钞车;3、营业场所、金库及守库室和运钞车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等,营业场所、守库室内不准放置交通工具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4、在执行任务期间,押运员、驾驶员与解款员不准兼岗、换岗和串岗;5、不准守库、押运、驾驶人员参与清点、搬运现金和押运物品;6、不准守库人员兼管、代管金库(内库门)钥匙;7、不准违反单位规定的其他安全事项等。第三章营业场所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一条营业场所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人。营业场所应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二级风险单位以上的营业场所应配备专职保安员。★营业场所必须3人当班、2人以上临柜。第一节营业前第十二条营业场所安全员应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并做好下列工作:1、检查营业场所及周边治安情况;2、检查技防设备夜间运行记录和撤防情况,检查报警器、电视监控系统是否正常;3、检查自卫器械是否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4、设金库的场所向值班人员询问值班情况;5、锁闭除交接款通道以外的其他通道,做好接钞准备;6、如实记录检查情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或报告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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