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区内的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和城中村、城边村、建制镇区的棚户区,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独立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采煤塌陷区居民住宅。棚户区改造范围政策解读:棚户区指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陋的区域。2012年住建部等7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包含三层意思: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活标准要求的不断提高,棚户区标准不断变化,纳入改造的门槛不断降低、范围不断扩大,取消了区域面积或户数的限制。国有土地上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中零散的城市危(旧)房、城边村、建制镇区棚户区、采煤塌陷区居民住宅土地性质、产权性质问题: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城边村及建制镇驻地村庄等改造后土地性质仍未划为国有的项目是否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问题一答:一是在棚户区项目认定上原有房屋土地性质、房屋性质不做严格要求,可以是国有土地,也可以是集体土地;可以是完全产权也可以是不完全产权。二是新建安置住房的土地性质不做严格要求,既可以是出让土地性质,也可以是划拨土地性质,还可以是农村集体土地性质,但提倡国有出让土地性质、完全产权。三是受益群体既可以是城市居民,也可以是农民,回迁后,户籍性质也不做统一要求,但提倡转为城镇户籍。哪些危(旧)房项目可列入棚改范围?问题二答:需要拆除重建或拆除改建的D级危房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37号文件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3号)棚户区改造范围一棚改项目申报条件二年度计划申报程序三开工认定标准四开工量统计口径五基本建成、竣工的认定和统计口径六计划投资和完成投资额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