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及后果( 1) ?担保合同的无效及后果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 、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1/3 。 2、担保合同因自身不符合合同的有效条件而无效。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 债权人无过错的, 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1/2 。 2012 年11月18日2时50分山西大同大学-商学院(二)担保合同的无效及后果( 2)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 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2012 年11月18日2时50分山西大同大学-商学院(三)担保的效力 1、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在人的担保中,担保权人有清偿请求权; ?在物的担保中,有优先受偿权。 2、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担保人负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担保对于被担保人的效力。主要有两个: 第一,担保并不减轻或削弱被担保人的义务。第二,负有向担保人偿还的义务。 2012 年11月18日2时50分山西大同大学-商学院四、诉讼和诉讼时效?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 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