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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精培训-课件(PPT讲稿)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病危险性等级分级?0级不动手不动口,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劝说制止?4级,持续打砸,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劝说制止?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纵火、爆炸等行为,不分场合病情管理随访病情分类?病情稳定患者,指危险性评估为 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的患者。?病情基本稳定患者,危险性为 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的患者。?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 3-5 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要注意“病情的分类”不要和“危险性评估”矛盾。首先危险性评估在 3-5 级的患者一定是病情不稳定; 0级的患者可以是病情稳定、病情基本稳定和病情不稳定; 1-2 级的患者可以是病情基本稳定或病情不稳定;病情稳定的患者危险性评估一定是 0级;病情基本稳定的患者危险性评估不能是 3-5 级,可以是 1-2 级和 0级;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危险性评估, 0-5 级都可以。轻度滋事、肇事、肇祸的概念?轻度滋事:是指公安机关出警并有出警记录,但仅作一般教育等处理的案情,例如患者打、骂他人或者扰乱秩序,但没有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属于此类。可以是 1-5 级。病情分类为基本稳定或不稳定。?肇事行为是指患者行为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未触犯我国《刑法》,例如患者有行凶伤人毁物等但未导致被害人轻、重伤的。危险性评估是 3-5 级。病情分类为不稳定?肇祸行为是指患者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属于犯罪行为的。危险性评估起码是 3-5 级。病情分类为不稳定?自伤,自杀未遂的患者危险性评估 4-5 级。病情分类为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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