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食杂店,委托食杂店主交给赵的父亲。中午,孙某按赵某的旨意给赵某的父亲打电话: “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拿 50 万元来赎人, 否则你儿子便没命了。”赵某父亲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赵某、钱某、孙某抓获。赵某在被拘留期间,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另一犯罪事实:赵某于 1999 年4月4日,在盗窃了李家 5000 元现金后,为了毁灭罪证而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钱某在被拘留期间也主动交代自己曾于 1999 年3月3日参与一起绑架案,分得赎金 3000 元。孙某在被拘留期间, 检举,揭发了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问:本案中的赵某、钱某,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哪些人各具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案例分析?3、 2000 年6月,王某携带 24 万元巨款装在一只黑色公文包中,乘出租车返回老家义乌,途中在靠近一小饭店处突然发生了交通肇事,当时司机和王某都受伤昏过去了。事故惊动了刚巧在饭店办酒席的一帮人,他们纷纷跑出看热闹,附近警察迅速赶到处理抢救,但却发现那只装有 24 万元的公文包不见了,所有人均称自己没有拿,通过排查,初步确定重大嫌疑人为张某(女, 45 岁),那天是被请来帮忙切菜, 很快,公安机关在张某家的厨房发现了那只黑色的公文包, 里面 24 万元分文不少。张某后悔莫及,称自己趁当时混乱, 就捡了这只公文包,结果捡回来的罪。?问: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第二节侵犯财产罪分述---- 案例分析?4、外地顾客朱某到某酒店用餐后,把一只装有 3 万元人民币的提包遗忘在桌上,被酒店营业员张丽以隐藏。不到 3分钟,朱某返店寻找,张丽否认见过提包。朱某即去派出所报案,张丽乘此机会让另一营业员将提包转藏到厨房内。公安人员查讯时,张丽仍矢口否认。后由公安人员搜出提包, 张丽才不得不承认是自己所为。?问:张丽的行为构成什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