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农民对土地的关注程度稳步上升,一些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而未分得承包地的农户、外出打工和以前逃避税费和承包地被收回的农户、婚出婚入妇女以及新增人口及新增劳动力强烈要求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各类土地纠纷案件层出不穷。此外,一些干部对国家农业政策调整后,思想和工作准备不足,对解决土地承包纠纷没有及时更新理念和方法,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纠纷积压、蔓延和升级。给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二) 《土地仲裁法》出台的意义 1、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2、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 3、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法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 《土地仲裁法》的指导思想坚持从我国农村实情出发,科学设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制度,确保仲裁的公开、公正、高效和便捷。(二) 《土地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就是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应当保证程序公开、信息透明。公平是农户只要符合调解仲裁的条件均享有申请调解或仲裁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可以平等地陈述、辩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就是既要保证调解、仲裁中的程序公正,也要保证裁决结果符合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确保当事人的公平权益和社会正义。(二) 《土地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2. 便民高效的原则。《调解仲裁法》规定受理仲裁不应以当事人书面协议为前提,允许农民可以口头申请或邮递的方式递交申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交, 即可依法启动仲裁程序。第二十五条规定被申请人答辩困难的可以口头答辩,延迟答辩或未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进行。(二) 《土地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3.“根据事实,符合法律”的原则。应当注重法律证据,深入调查了解,依照法律规定、客观事实以及当事人提供材料和证据,决定是否受理以及如何裁决。 4. 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在法律不能达到的一些领域,就由道德和一些社会习惯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