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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总结(精简篇)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也非常的棘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是基层办公条件简陋,一些对调查取证、现场勘查等必要的工具都严重匮乏,制约了仲裁工作的有效开展。(二)仲裁人员缺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是农业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仲裁人员既需具备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知识,又要具备各类民事法律知识,还要通晓农村民俗习惯和说服劝解能力,对仲裁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各地能够独立开展仲裁工作的人员普遍缺乏。虽然法律规定可以聘请法律专业人员担任仲裁员,但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补助少、纠纷复杂,法律专业人员大都不愿意担任。(三)仲裁案件执行难。由于基层干部群众普遍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不规范的村规民约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而法院又不受理,那么仲裁案件的执行就有很大的难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确保土地承包政策全面落实到户,赋予农民长久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完善机构建设。虽然我州各县市都成立了仲裁委员会,但是除芒市已经建立仲裁庭外,其它各县市由于工作起步晚,尚未成立仲裁庭,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也尚未制定,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仲裁工作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仲裁庭,逐步充实仲裁人员,不断研究仲裁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努力提高我州的土地承包仲裁纠纷仲裁工作水平。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围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仲裁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的规范运作,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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