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课件(PPT·精·选)

上传者:蓝天 |  格式:ppt  |  页数:7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地县(市、区) 社区矫正工作机构。?(2)被依法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在其出监之日起5日内将判决书或复印件、出监鉴定表、假释裁定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送达至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看守所在批准之日起 5日内将判决书或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具保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送达至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4)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监狱、看守所应当在刑满出监后 1个前将判决书或复印件、出监鉴定表、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送达至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有关机关在送达时,户籍在当地的,将其连同有关法律文书一并移送;户籍不在当地的以及宣判前未被羁押的,书面责令其 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对被单独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看守所其出所之日起 5日内将判决书或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出所鉴定表、假释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具保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送达至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并书面告知其 10 日内到派出所报到,在外省服刑、羁押的,应书面告知其在 20 日内报到。派出所 3日内与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办理矫正衔接?4、收到法律文书或矫正对象报到。?法院应告知矫正对象必须在判决书生效起 7 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并向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寄送判决书,抄送司法所。?矫正对象应当在法律文书生效起 7日内到户籍所在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在收到法院寄送法律文书起 7日内要求矫正对象本人到司法所报到。?5、接收登记。?当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应当首先了解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情况、生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情况,联系方式及今后的工作打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同时,填写好《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输入《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纳入管理。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