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五)关于院前救护车值班期间及时改变救护车状态键的管理规定 1.院前救护车值班期间及时改变状态键的规定。 2.各急救分中心(站)要按规定自查,制定处罚办法等。 3.检查标准:如 2分钟出车等。 4.检查方法:定期抽查救护车运行轨迹及状态键改变情况。 5.信息反馈(六)对急救人员出车中使用安全带的管理规定出车制度一(八)请示报告制度(七)院前出车“三报告”制度 1.凡院前出诊时,各车组必须执行“三报告”制度。 2.“三报告”制度由医生承担,特殊情况下可委托护士或司机完成。 3.“三报告”内容:接受任务上车时报告;医疗任务完成后报告;回各急救分中心、站后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2.知名人士、部级以上领导、全国人大政协代表因伤病呼叫“ 120 ”时。 3.转运途中患者发生意外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 损坏或丢失贵重仪器、贵重药品,发生成批药品变质时。 5.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时。 6.出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时。 7.新疗法、新技术首次临床应用时。出车制度一 1.组织机构与职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小组。 2.传染病信息报告: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报告病种;填报要求(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时限;报告程序与方式。 3.报告数据管理:审核;订正; 补报;查重。 4.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5.考核与评估(九)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十)急救医师现场救治工作程序 1.检查救护车应配备的物品 2.接到派车指令应在规定时间内出车。 3.及时操作 GPS 系统,保持与调度的通讯联络。 4.到达患者家中,询问病史和认真体检。 5.初步诊断及治疗,注意配伍禁忌。 6.病情告知 7.患者病情危重,但家人拒绝救治者,应在告知书签字。 8.对于不配合检查、治疗,并拒绝签字者急救医生应在病历中注明。 9.正确搬抬患者 10. 填写《北京市院前急救与院内交接记录单》。 11. 开具处方 12. 书写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