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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病历管理规定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Р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Р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一条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急救中心(站)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Р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Р 第十二条急救中心(站)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院前急救病历、院前病情告知书、院前院内交接记录单。Р 第十三条急救中心(站)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第十四条急救中心(站)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院前急救病历的部门(人员),将需要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急救中心(站)应当加盖证明印记。第十五条急救中心(站)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Р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急救中心(站)负者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急救病历。Р 封存的病历由急救中心站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Р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Р 第十七条急救中心站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急救之日起不少于5年Р 第十八条病历的查阅、复印或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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