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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pt  |  页数:3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二、首发上市分析二、首发上市分析在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 (1)申报。发行人按相关规定将制作申请文件,有保荐机构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2)受理。(3)初审。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4)预披露。发行人申请文件被受理后、发审委审核前, 发行应当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在中国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5)发审委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文件初审完成后,由发审委组织发审委会议进行审核。(6)决定。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8 —责任主体二、首发上市分析二、首发上市分析发行人——绿大地保荐机构(保荐人) ——联合证券(黎海洋、李迅冬) 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四川天澄门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 9 —会计事务所责任分析二、首发上市分析二、首发上市分析在申请文件中包括注册会计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即审计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这也是注册会计师责任的由来,在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分析时,我们从承接业务前与承接业务后两个方面分析。 1.承接业务前 2.业务承接后 10 1.承接业务前—相关规定二、首发上市分析二、首发上市分析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的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1)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并具有执行该项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 (2)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 (3)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在接受业务时,如果识别出潜在的利益冲突,会计师事务所确定接受该业务是否适当;当识别出问题而又决定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或具体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记录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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