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统计人员(一)统计机构。统计机构是指网报单位根据国家、部门、地方和本单位统计任务的需要而专门设置的统计职能部门,对内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各有关部门的统计工作,收集、整理、汇总各种统计资料,对外负责提供本单位的统计资料。(二)统计负责人。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单位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统计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统计工作;2、保证本单位按时完成国家、部门、地方统计调查任务;3、负责统一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4、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核算制度;5、对本单位提供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主要责任。(三)统计人员是指从事统计活动的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网报单位统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1、具备相应统计岗位所需的统计知识并持有《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2、按时参加政府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3、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按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4、熟悉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相关规定,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或服务情况;5、具有使用计算机处理和传送统计数据的能力。三、统计设备(一)计算机。网报单位应为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业务配备一台或以上的专用计算机; (二)网络设备。网报单位应按标准搭建网络环境并保障顺利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三)其他设备。网报单位应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配备电话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四、原始记录(一)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是按照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的要求,通过一定的表格形式, 对本单位各项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最初记录和客观反映,是未经过加工整理的第一手材料,是各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服务与管理的原始依据。(二)设置原则。网报单位原始记录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与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需要相适应;二是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服务状况相适应;三是与本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