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支付系统设计管理目标?安全性和效率性,增强公众信心?纳入中国人民银行重要支付系统管理。在设计和管理上遵从国际清算银行《重要支付系统核心原则》,并体现中央银行在应用核心原则上的责任?核心原则的适用:适用于支付结算体系内重要支付系统。如果某个支付系统没有充分防范风险,在系统范围内的破坏可能进一步触发或者传播参与者之间的破坏,或者在更广泛的金融领域触发或者传播系统性破坏,这个支付系统就属于支付结算体系内重要系统。 APS - 8 - 小额支付系统建设的基础背景?大额支付系统完成在全国的推广应用 2005 年6月底前,完成大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应用,同时取代现行电子联行。期间,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系统、外汇交易系统、中国银联信息交换系统成功接入大额支付系统;香港、澳门人民币清算行接入大额支付系统。?PC 布局结构重大调整 为整合资源,适应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商业银行数据大集中的趋势,PC 由最初的 337 个调整为现有的 32 个,布点范围包括各省会(首府)城市和深圳市。?支付结算领域业务不断创新和发展 全国现有 261 个同城清算系统,一些城市在同城清算系统基础上, 自建了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系统、代收代付系统等增值业务系统。部分商业银行为进一步改进支付结算服务,也对自身支付结算业务不断创新和发展。 APS - 9 - 小额支付系统建设的总体原则 1 ?耦合性原则小额系统的建设和推广将基于大额系统的现有系统环境,需要作好与大额系统( HVPS )、清算账户管理系统( SAPS ) 的有机整合。主要包括: ?小额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共享主机、通信和存储资源,做到大、小额支付系统的统一运行管理; ?小额系统要向支付系统参与者提供标准的接口; ?小额系统的设计、开发及推广应用必须尽量减少对大额系统的影响,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优先保证大额系统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