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组成: 1. 1. 反垄断委员会; 反垄断委员会; 2. 2. 反垄断执法机构; 反垄断执法机构; 3. 3. 行业协会的反垄断义务。行业协会的反垄断义务。二、经营性垄断行为二、经营性垄断行为 (一)垄断协议 (一)垄断协议 1. 1. 垄断协议的概念与类型垄断协议的概念与类型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其他协同行为。 垄断协议可以分两类,即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垄断协议可以分两类,即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横向垄断协议和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之间达成的横向垄断协议和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纵向垄断协议。的纵向垄断协议。二、经营性垄断行为二、经营性垄断行为 2. 2. 垄断协议的豁免垄断协议的豁免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的,不属于《《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协议: 禁止的垄断协议: ①①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②②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③③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竞争力的; ④④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公共利益的; ⑤⑤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⑥⑥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当利益的; ⑦⑦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