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刑法概论 第一编 犯罪总论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ppt  |  页数:9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1)功能: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2)内容: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3)基准时:行为时具有的能力2、影响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年龄、精神状态、特定的生理缺陷3、我国刑法的规定(1)刑事责任年龄一览表:定罪年龄量刑年龄年龄范围类型定罪范围类型处罚不满14周岁完全不负实施任何行为,刑责年龄都不负刑事责任。对故意杀人、故意应当已满14周岁相对负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从从轻不满16周岁刑责年龄强奸、抢劫、贩卖毒品、宽或者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年减轻刑事责任。龄处罚已满16周岁完全负对所有犯罪都应当负已满18周岁刑责年龄刑事责任(2)精神障碍的影响(第18条)——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以相应年龄为基础)类型划分能力特征责任状态完全无责任能力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不负刑事责任依法定罪,但限制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可以从轻或者控制能力减轻处罚完全责任能力间隙性精神病人承担完全的精神正常期间刑事责任(3)特定生理功能丧失——限制刑事责能力的残障人(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生理性醉酒:不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第18条第4款)三、身份对主体刑事责任的影响1、身份影响的范围2、特殊犯罪主体及其含义实例分析:2001年9月25日,被告人林某(男,生于1985年7月21日)在电脑城盗窃价值400余元游戏光盘,被派出所挡获。后查明:2000年11月7日盗走同学父亲价值12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2001年3月17日在电脑城盗得价值1300余元的MP3一台。对林某的盗窃行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第二节犯罪客观方面要件一、犯罪客观方面及其要件(一)客观方面的含义:刑法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是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二)客观方面的要件内容:1、危害行为2、犯罪对象;3、危害结果4、犯罪的方法5、犯罪的时间、地点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