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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犯罪论课件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90 |  大小:359KB

文档介绍
违反禁止抢夺他人财物的规定,就是作为。不作为,是指违反刑法义务性规定的行为。例如,母亲不给婴儿喂养饿死婴儿的行为, 违反抚养婴儿的义务,属于不作为。在不作为犯中, 不作为者负有作为义务, 理论上将其称为保证人。例如, 母亲活活将婴儿饿死。母亲是该不作为犯中的保证人。不作为犯可以分为: 1. 真正不作为犯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例如,第 311 条的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注意】真正不作为犯只能由刑法明文规定。同时,因为有刑法明文规定, 所以认定真正不作为犯,完全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不存在类推适用的问题。 2. 不真正不作为犯这是指既可由作为构成、也可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 当由不作为构成时, 称之为不真正不作为犯。例如, 故意杀人罪, 既可用刀捅死人, 也可将婴儿活活饿死。当用不作为饿死婴儿时称为不真正不作为犯。【注意】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 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因此认定不真正不作为犯时, 有可能存在类推适用的问题, 因此需要判断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所以, 一项不真正不作为犯的认定成立,必须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也因此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必须明确而严格。( 二)真正不作为犯的认定虽然真正不作为犯是刑法规定好的,但是条文中并没有明确指出该罪名是真正不作为犯。因此,需要判断一项罪名是不是真正不作为犯。判断标准: 看刑法给该罪名设立的规范是不是义务性规范。如果是义务性规范, 不履行就是不作为, 该罪名就是真正不作为犯。例如, 遗弃罪设立的规范是扶养义务, 因此遗弃罪是真正不作为犯。【注意 1】至于不履行作为义务的方式, 既可以是积极举动, 也可以是消极静止。例如, 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方式既可以是将老父亲扔到大街上,也可以是对躺在病床上的老父亲不闻不问。不能因为扔到大街上是积极举动, 就认为遗弃罪是既可由作为构成也可由不作为构成的不真正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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